济源财政事业发展情况
济源财政事业发展情况
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中国全面进入改革时期,随着从农村到城市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济源财政事业也得到长足的发展:财政改革稳步推进,财政收支规模不断壮大,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等改革持续深入,预算管理、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得到加强;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公共财政的框架初步建立;财政投入大幅度增加,民生不断改善、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
济源县(1979——1987)改革初期效果初现
1978 年开始的经济体制改革,最初是以突破旧体制“统的过死、集中过多”的弊端、以搞活经济为目的的放权让利改革时期。围绕搞活经济这一中心目的,济源县认真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国民经济调整八字方针;陆续实行了农村生产责任制、经营承包责任制;对企业实行放权让利,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利润留成;推行“利改税”,改革工商税制和试行大中型企业承包。通过系列改革,农业产量大幅攀升;工业生产在调整中不断前进,“挖革改”效果显著,产量增加,效益提高;商业销购两旺,市场日益活跃,物价基本稳定,城乡人民生活得到改善,财政情况进一步好转,财政收入连年增加。
一、财政收支规模逐步壮大
从1978 年实行改革开放,到1987年撤县建市,济源财政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发展需要,一方面广开生产门路,增加生产,扩大流通;另一方面,厉行节约,挖掘潜力,堵塞“跑冒滴漏”,加强财务管理。全县财政收入从1979 年的1341 万元增加到1987 年的2852 万元,增加2.5 倍,年均增长8.2%,财政收入累计达到16877 万元,其中:工商税收15536 万元,农业税1583 万元,企业收入1629 万元;财政支出从1979 年的1259 万元增加到1987 年的2905 万元,增长了2.3 倍,年均增长14.2%。财政支出累计达到16988 万元,其中,经济建设支出2520 万元,农林水等事业费支出2774 万元,文教科卫事业支出5972万元,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1410 万元。
二、财政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一)“分灶吃饭”模式的财政体制确立
1980 年,新乡地区对济源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增长分成,一定五年”的财政体制,将“增收分成,收支挂钩”统收统支的大锅饭体制改为“分灶吃饭”体制,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的范围,地方多收多支,少收少支,自求平衡;各项财政支出,由部门对口下达,改成块块安排;包干比例和补助数也由一年一定改为五年不变。体制的变化充分调动了地方发展经济、增加增收的积极性。
1985 年为适应第二步利改税的需要,新乡对济源实行“划分税种、总量分成、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在工商税制逐步建立的基础上,按税种划分各级预算收入,支出划分维持原体制格局。对“分灶吃饭”体制做了进一步完善和调整。
1985 年,按照新乡地区精神和下达的编制,济源县开始组建财政所。为提高乡级财政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在没有统一的管理模式和管理办法的情况下,济源县财政局1986 年初制定《济源县乡镇财政管理办法》,确立“定收定支、超收分成。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一年一定”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对收入任务,超收分成比例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正式确立。
1988 年,为增强乡级财政活力,基于“放权于基层、涵养财源、搞活财政”的原则,实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超收分成或留用,一定三年”的管理体制。这是济源县乡“分灶吃饭”的开始,逐步确立“乡政府当家、乡财政管家、一支笔审批、一本帐管理”的乡级财政管理机制。
(二)积极推进野利改税冶工作,工商税制基本确立
为了使国有企业从过多的行政干预中摆脱出来,成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国家在参与企业纯收入分配时,放弃以资产权力为依据的利润上交方式,改为以政治权力为依据的缴纳所得税方式,借以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克服大锅饭的弊端,促进企业经济责任制的建立,1983年4月,财政部下达《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拉开利改税工作的序幕。
“利改税”是改革国家与国营企业利润分配关系的一项重大措施。核心内容是将所得税引入国营企业利润分配领域,把国营企业向国家上交利润改为缴纳税金,税后利润全部留归企业。按照上级要求,济源县利改税工作分为两步进行,第一步是对有盈利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均根据实现的利润,按5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税后利润在保证企业合理留利后,实行固定比例上缴财政;国营小企业实行八级超额累进税制,缴纳所得税后,由企业自负盈亏。利改税扩大了企业财权,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稳定了财政收入。
1985 年3 月,济源财政局出台《关于我县国营工交商企业第二步利改税核批方案的通知》,对45户企业的所得税、调节税税率和留利作了明确规定,开始第二步利改税工作。改革主要内容:1、将工商税分解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盐税;2、对盈利的国营企业仍然征收所得税;3、对国营大中型企业原所得税后利润分成改为征收调节税;4、对采掘企业开征资源税;5、恢复和开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利改税”是我国工商税制的一次全面改革。在拟订的11 个税种中,营业税、盐税、产品税和增值税被分解出来,设置资源税、国营企业所得税、调节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等新税种,促进单一税制向复税制过渡,促成工商税收制度的全面改革,以税收法律形式调整并固定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通过利改税工作的实施,1984 年企业所得税收入达到201 万元,比改革前1983年的企业上缴利润139万元净增62 万元。
(三)探索大中型企业承包制度,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
1987 年,按照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预算内国有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县政府与县酒厂等33 户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企业承包制正式展开。承包制的内容是:企业对国家承包的范围,是上交所得税、调节税,不能承包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等,承包后实行收支两条线,企业照章纳税,超额分成,由财政部门拨给企业作为企业留利。
为促进济源企业承包工作,调动企业增产增收的积极性,扩大企业生产经营主动权,济源县财政局制定《支持工农业生产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贯彻中央“巩固、消化、补充、完善”的改革方针,对工业企业实行企业利润分配计划、财政入库超额奖励办法。出台《进一步推进商业体制改革的意见》,按照“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的思路,简政放权,探索新的商业形式和管理体制,通过一系列免税、减税、让利等措施的实施,增强了企业活力,繁荣了市场。
(四)农业税管理工作逐步加强
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按照1958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规定,以粮食作物的常年产量作为应税基础,征收比例是15.5%,最高不能超过25%。八十年代初期,济源计税土地65 万亩,常年产量26559 万斤,税率4.12%,依率计征税额1094 万斤,扣除灾情减免,正税维持在1059万斤左右,附加维持在159 万斤左右。
农业税的增长主要是随粮食价格的上调而增长。农业税收入在八十年代占到我县财政收入的10%左右,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
1985 年,农业税计税价格改按粮食“倒三七”比例价计算征收,将应征收农业税的粮食数量任务比例价折成货币金额。这是我国农业税由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变的一种过渡形式,是农业税征收工作上的一次重大变革。
为防止农业税税款被挪用,财政局改变征收模式,要求农业税价款的解交通过信用社办理,保证了税款的安全;为加强农业税征收的管理,多数乡镇政府成立了农业税征收领导小组,由乡镇长向各村委主任及会计做动员,把征收任务具体落实到村组,并实行了“财政所人员包片、包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包户”的目标责任制。
三、加大财政投入,服务于工农业生产
改革开放初期的财政工作,就是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和效益提高这个中心,通过企业发展壮大和农业增收,来实现财政增收,财政投入方向以支农为主、兼顾工商业发展。
一是对农田水利建设、种畜更新、山区造林等方面提供财力支持,累计投入资金1200 余万元,发放支农周转金300 余万元,促进农副业的全面发展。同时,投入财力支持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提高,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进一步合理化,扶持贫困山区改变落后面貌。二是服务工业生产,特别是轻纺工业的发展,搞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入资金1340 万元,促进企业实现增产增收。三是加强支出管理,从严审查自筹基建,加强管理支农资金和各项事业费,建立公费医疗委员会,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减少非生产性开支。
这一阶段,是我国经济改革的初期,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并存,财政改革着力于增收节支,各项管理制度并不完善,财力薄弱,属于典型的“吃饭”财政,对经济发展的投入很少,财政调控的作用微弱。
县级市(1988——1996)改革进入快车道
1988 年6 月,国务院批准撤销济源县,设立济源市(县级),河南省对济源市实行计划单列委托焦作市代管,济源经济发展开始进入快车道,企业规模发展壮大,行业体系趋于完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框架基本形成;财政事业也进入快速发展时期,预算管理、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连年攀升,各项事业投入连年递增。
一、收支规模连年递增
1990 年完成财政收入4640 万元,进入全省县(市)十强;1993 年完成财政收入11258 万元,突破亿元大关,在全省县(市)中排名第八位;1994 年实行分税制后,按老口径计算完成财政收入21337 万元,突破2 亿元大关,按分税制口径,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3502 万元,是河南省唯一进入全国财政百强县(市),排名第64位;1995 年财政收入率先突破3 亿元大关,达30220 万元(地方财政收入18678 万元),收入名列全国百强县(市)第55位。
1996 年收入22898 万元是1988 年收入3388.4 万元的6.8 倍,年均增长26.7%,累计收入90740万元;1996年支出39844 万元,是1988 年支出5420 万元的7.4 倍,年均增长28%,累计支出161972 万元,财政支出不仅确保了人员经费的需要,也保证了济源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必要资金的投入。特别为济源市的工业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注入了大量资金,完成了从传统的“吃饭型”向“经营发展型”的转变。
二、财政管理不断加强、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入
(一)确立“分税制”财政体制,推进财税改革
继企业承包、外贸承包、银行承包之后,国务院决定财政体制也要实行承包,用承包的形式改革原定财政管理体制。1988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地方实行财政包干办法的决定》。主要内容: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支,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体制。包干财政体制的实施,既保证了地方财政逐年增收,又保证了地方增收的相当大一部分自主留用,促进了济源财政收入的大幅增长,奠定了济源财政收入进入全国百强的基础。
1994 年,按照上级政府改革要求,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其主要内容:一是确定事权,划分支出。即按照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要求,在各级政府之间划分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权,并以此为依据确定各级政府的预算支出范围。二是划分税种,确定收入。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将全部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三是确定税收返还基数和过渡时期的转移支付办法,奠定了现行财政体制的基本框架。
针对分税制财政体制的确立,济源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明确分税制下乡级财政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通知》,确立了“确定基数、超收定比例分成,超支不补、结余留用,一定三年”的市乡财政体制。
(二)财政管理不断加强,各项制度相继健全
1、行政财务制度趋于完善
在“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指导下,为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制定了行政单位会议费管理制度、小汽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定点文印等制度,从严控制财政支出。
2、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推进预算外资金改革
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1986年,按照《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对预算外资金的性质、征收程序、使用原则、管理方式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初步确立了“专户存储,计划管理、财政审批、银行监督”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储存管理制度;承认预算外资金的部门所有权,鼓励企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对于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起到了积极地作用。到1995 年,我市预算外收入近2 亿元,预算外资金的大量增加,对于加强社会行政管理,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过于强调预算外资金的单位所有权、支配权,一定程度上鼓励了单位“过头”收取各项费用,但其负面影响日益显现,大量财政收入流失,挤占财政积累,特别是一些乱收费加重了企业和群众负担。
针对预算外资金膨胀的势头,1996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的要求和“纳入笼子,理顺关系,分清账目,加强管理”的基本思路,济源市政府印发《济源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管理办法》。改变预算外资金管理方式,由财政专户储存改为财政专户管理,要求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要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资金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纳入预算内管理、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专项管理、财政专户储存管理、财政整体监控四种方式,并具体列出四种管理类型所包括的收费项目。按照“核定收支、全额管理、以收定支、比例拨付、监督使用、综合平衡”的原则,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确保了预算外资金改革顺利进行,使得我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目标前进了一大步。
3、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紧紧围绕“先保卫,后提高”的方针开展工作。印发了《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固定资产账的通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固定资产账;转发《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进行国有资产登记。印发了《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变动审批、资产评估、公务拍卖、对兴办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城镇地产、共有住房的管理等加强管理,明确了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占有责任。在全市开展国有资产评估,为企业改制改组提供依据。进行国有资本运营改革试点,为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促进国有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奠定了基础。
4、会计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颁布实施后,济源县财政局印发《认真执行会计法的通知》,大力宣传贯彻执行会计法,开展会计达标验收,规范会计基础管理。
1990 年开始颁发会计证,逐步实行会计证考试;推行会计职称评定和职称技术考试;开展会计电算化和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多次开展会计知识大赛、珠算知识大赛。一系列工作的扎实开展,促进了会计工作的进步和会计管理工作的良性发展。
5、会计制度改革逐步展开,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初步建立
1990 年以前,我国会计核算规范主要是国家统一发布的、按各种所有制形式、部门制定的会计制度,对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各部门所属的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作了规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这种会计制度模式已日益显露出其局限性和不适应性。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要,财政部门积极实施以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会计改革:制定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自1994 年起,我国先后制定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等13 项具体会计准则,初步建立了我国的会计准则的基本架构;发布行业会计制度,建立行业会计制度体系。针对系列改革,财政局积极组织培训和辅导,保证行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
1994 年以后,为配合分税制改革,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商品流通企业在税制改革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工交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河南省商品流通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要求各企业要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不断加强企业财务管理。
三、加强财源建设,不断加大财政投入
济源市财政工作坚持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经济工作方针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积极发展生产,广泛培植财源,财政收入由以农业税为主逐步转入以工商税收为主;财政支出由供给行政事业费为主逐步转向以支持经济建设和发展文教科学卫生广播电视等社会公益事业为主。
(一)巩固农业基础财源,壮大农村经济
为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引导农业向优质、高效、高产的大农业发展,逐年增加对农业的投入。1988 年以来,共安排涉农支出4953 万元,安排支农周转金627 万元,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按照“连片集中,分类指导,区域开发,重点发展”的原则,全面推进农业资源的综合开发,逐步形成粮食、棉花、油料、优质烟、果品、畜牧、桑蚕、瓜菜等农业生产基地。
(二)拓宽理财领域,大力发展财政信用,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保障
我市70%以上的财政收入来自工业企业,财政收入的工作重点在工业。针对本市资源优势现有的基础条件及国家的产业政策,立足老企业改造与新项目开发并举,调整现有存量,引发增量,通过扩大工业投入,大规模进行技术改造,促使企业上规模、上水平,通过股份制改造、联合兼并等改革措施,全面转换经营机制,优化企业结构,提高工业的集中度,培育了能源、化学、冶金、建筑材料、轻纺、食品加工、医疗保健等八大支出产业,支持企业信用资金2.5 个亿。造就了济源奔月集团、济源黄金冶炼厂、济源电厂、济源太行煤矿、耐火一厂等一批产值超亿元、利税超千万元的企业。其中,产值超亿元的企业有9 家,利税超千万的企业有7 家,市属工业产值由1988年的不足3 亿增加到1997 年的近30 亿元,工业的发展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提供了稳定的税收财源。
(三)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投资5 亿元构建城市新框架,使城区面积由5 平方公里扩展到28 平方公里, “五纵七横”的城市干道长度达46.4 公里,济源市新修和改造城市道路120余公里,架设城市桥梁8座;新建图书馆,汽车站、天坛医院、电视台、体育活动中心、邮电大楼等一大批公益建筑设施,开通济阳路,拓宽新济公路济源段,开通了2.5 万门程控电话,自来水普及率达90%,城市功能不断完善。
完成了王屋山索道、五龙口观光电梯等工程,初步建成黄河小浪底三峡景区。全市形成了王屋山、五龙口、九里沟、济渎庙、小浪底等五大旅游品牌,跨进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
(四)教育投入持续加大
逐年加大教育经费的预算安排,教育经费的增幅均高于当年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生均”经费逐年提高,有力地支持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大对教学设施的新建和改造投入,累积投入资金4 亿多元,改造学校9 万多平方米,新建学校200 多所;投资1200万元新建搬迁了济源一中;投资1.90 亿元新建了济源中等工业学校,为我市的教育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
这一时期,是我国经济体制大变革阶段,市场经济地位进一步确立,企业股份制改造不断深入,工业发展大跨步前进,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巩固,财政管理也随着市场经济的变革在不断适应和改革,从“经营型”财政逐步向“公共型”转变。
省直管(1997——2012)公共财政体系基本构建
1997 年1 月,省政府开始对济源实行省直管体制,省直管减少了中间管理环节,避免了市级集中县级财力问题;拓宽了融资渠道、争取到了更多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在省厅的直接业务指导下,财政管理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财政各项改革持续深化,在深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基础上,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改革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济源经济快速发展,小浪底水库建成蓄水并开始发电;沁北热电厂五十万千瓦机组建成投产;国有企业大批改制,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相继上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虎岭产业集聚区、玉川产业集聚区等陆续开工建成,大批企业入驻,工业支撑作用显现;王屋山景区、小浪底景区、五龙口景区开发完成;城市框架进一步拉大,世纪广场、行政区、文化城、篮球城、新建图书馆、科技馆、城展馆等彰显城市实力;王屋山水库、布袋沟水库等饮水工程进一步改善民生,水果、养殖、种植等农业产业化初步形成。财政事业步入腾飞时期,财政管理日臻完善、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投入进一步加强,粮食直补等民生工程得到保证,公共财政框架初步建立。
一、财政收入规模不断扩大,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经济的高速发展,济源市财政收入规模不断扩大,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财政工作紧紧围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建设,不断创新理财思路,转变财政职能,优化支出结构,由“生产型”财政向“服务型”财政转变。
1997 年完成一般预算收入2.4 亿元,2006 年一般预算收入突破10 亿元,2009年一般预算收入突破20 亿元,2012 年完成一般预算收入28.8 亿元,是1997 年的12倍,年平均以18.1%的高速递增。一般预算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74亿元,2012 年全市一般财政支出47.6 亿元,是1997 年2.9 亿元的17 倍,年均增长18.1%,累计支出256 亿元。
二、财政改革逐步深化,公共财政框架初步确立
(一)适应改革需要,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
2002 年以来,随着所得税分享体制的改革,省对市财政体制不断完善,按照“打破隶属关系划分收入、增加市县收入规模、建立利益共享机制”的原则,大部分省级收入下划市县,包括省级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增量分成,行政性收费收入全部留归市县。
2002 年以来,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城乡一体化建设和“放权强镇”的要求,市对乡镇财政体制在实行“划分收入,核定收支,定额上解(或补助)、增收全留或分成、自求平衡”的基础上,分别于2006 年,2012 年,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统一稳定的原则,对市乡两级收入进行界定,收入不断向乡镇倾斜,为乡镇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稳步推进
2003 年,按照国务院、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有关精神,我市陆续出台系列文件,对财政支出管理开始了一系列改革,逐步将市级226 家预算单位纳入集中支付体系。全面清理了单位银行账户,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现了财政收支管理的透明、规范和高效。
一是资金支付由“中转”到“直达”,减少财政资金支付环节有效地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的现象发生,增强预算约束力和预算支出透明度;二是改变以拨列支的做法,实现了财政资金管理由“资金流”到“指标流”的转变,有利于及时掌握财政支付情况,为预算分析提供准确数据;三是有利于合理调度资金,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较好地解决了资金分散的问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变事后检查监督为事前监督和全过程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为了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支出行为,强化财政动态监控,2009年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对单据支付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实施有效监控,为建设“阳光财政”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三)“收支两条线”进一步深化
1997 年,我市在省厅指导下率先成立预算外管理处,对预算外收入管理进行系列改革,逐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体制。
2002 年以后,按照上级要求,对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并将保留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和大多数收费项目纳入预算管理,实行单位收入与支出“脱钩”管理。2005 年成立济源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制定了系列征收、票据领用、收费稽查等管理制度,全面推进“以票控费、银行代收、网络监管、资金直达财政”的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安装运用“河南省非税收入监管系统”银行代收软件,对非税收入实时监控,非税收入管理迈上新台阶。
(四)不断完善预算编制方法和内容,预算编制趋于科学化、精细化
为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方法和内容,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不断进行预算编制改革:改革了预算编制方法,实行零基预算;改革了预算编制内容,实行综合预算;改革了预算编制方式,实行部门预算;改革了预算编制程序,实行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程序。完善了公用经费定额制度、公车配备管理制度,实行了行政事业单位和教师工资统发;细化支出预算,建立资产购置预算制度;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探索财政资金效能评价体系。
1、从2000 年开始,我市在市本级推行部门预算改革。首先改变预算编制形式,初步实现“一个部门一本预算”;2001 年,预算改革进一步深入,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编报部门预算,对部门预算中的基本支出实行定额定员管理,对项目支出实行项目审核管理模式,初步改变了传统的“基数法”编制预算的方法;2002年,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改变了以往经费包干的管理模式;2003年起,定员定额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科学和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部门预算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2、实施“金财工程”,财政信息化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完成了预算管理系统、预算执行系统、非税收入系统、财政工资统一发放系统的升级及经济景气预测与分析系统的实施与应用,初步建成了数据分中心。网络建设初具规模,实现横向、纵向三级联网工作,开展了国税、地税、人行和财政联网工作,总体提高了财政部门监督、监管职能。实现了省厅局域网和市财政局域网的网络联接,初步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政府采购规模逐步扩大
为了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预防腐败现象和商业贿赂,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要求,我市政府采购工作于1999 年正式启动,陆续出台了《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济源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部门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济源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服务定点及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议与公务接待、公务车维修、计算机、办公机具、办公家具等统一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实行管理和采购分离制度,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系逐步形成。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使政府获得更优质的产品或服务,从而提高公共支出的效率。2000 年以来,累计采购金额52.52 亿元,为政府节约资金5 亿元,特别是会议、修车、燃油定点管理方面取得较好的效果。
(六)扎实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农村税费改革是农村分配关系的一项重大改革,被称为建国以来中国农村继土地改革、实行家庭承包之后的第三次重大改革,更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
2002 年,按照河南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济源市财政局成立济源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省政府批准的《济源市农村税费改革试行方案》,认真组织,详细测算,在有关单位的大力协助下,对我市519个行政村涉及人口46万、耕地50万亩的涉农税费进行了改革。
改革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三取消”即取消乡统筹和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两调整”,即调整现行农业税政策和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一改革”,是指改革现行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税费改革后,全市农民负担与2001 年相比总体减少1614 万元,降低37.3%。亩均负担减少40 元,减幅39.2%。税费改革的成功实施,规范了农村税费制度,理顺了农村分配关系,从根本上治理了对农民的乱收费,减轻了农民负担。
2005 年,河南省全面取消农业税,几千年的“皇粮国税”至此终结。1979年—2004 年,我市累计征收农业税11255 万元,减免农业税约1200 万元,农业税收入为我市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三、加强财政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财政基础管理
(一)财政支出管理进一步规范
财政支出着重从完善制度入手,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制定《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级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意见》、《济源市乡级会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建立基层核算中心,对乡级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做了较为详细规定;制定《济源市市级财政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源市财政资金使用跟踪问效管理办法》、《济源市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从支出预算编制、执行以及临时预算追加、绩效评估等一系列流程做出了具体规定;制定《济源市村级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村级经费管理体制、制度和方式方法进行了明确,财政支出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出台《济源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济源市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济源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等一系列资金管理办法,对涉农、教育、城建、交通、土地等各项支出予以规范,保证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民主理财水平不断提高遥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逐步建立科学民主的理财制度
实行每星期例会制度、每月局务办公会议制度、集体讨论研究制度、民主科学理财制度。主动与预算单位沟通,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加快支出进度,支出预算执行基本做到与时间同步。科教文卫、社会保障、公检法司、行政管理、农林水等办公办案经费和专项资金得到保障,市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基本得到满足。
(三)建立财政收入增长机制,促进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
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思路,采取税源监控管理,健全税源分析制度,坚持向税源精细化管理要收入。建立税源台账、实施跟踪管理;建立财、税、库、银之间的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及时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发票管理,堵塞税源流失。
(四)会计管理进一步加强,会计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
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为突破口,按照《河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考核细则”,强化基层会计核算中心和局机关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立市会计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会计管理软件一体化,实现会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做到会计人员从考试、建档、后续教育管理服务动态一体化,建立健全会计从业人员资料数据库,加强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企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监督,促进全市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五)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
1.制定《济源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济源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济源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济源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等文件,对资产管理不断规范,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2.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把全市554 户行政事业单位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按照新增资产的数据收集和资产处置的业务流程审批程序对单位资产进行管理。
3.将固定资产购置纳入年度预算编制,根据存量资产的质量、结构和分布情况,将行政事业单位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纳入年度预算编制,测算经费额度,根据资产配置标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状况进行资产配置。
四、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
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步伐,促进我市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有关文件,设立奖励资金和优惠政策,强力推动工业结构调整,促规模壮大、促技术创新、促链条增长;鼓励引导产业整合和行业联合发展;大力倡导自主创新,实施名牌战略;对重点企业大力扶持,实行纳税贡献奖和规模发展奖励。
(一)积极筹措安排资金,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政策支持企业的发展,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累计投入资金7.37亿元。其中:投入3 亿元,用于重点支持工业结构调整;安排资金7560 万元用于企业税收贡献、外来投资企业扶持等;落实资金8000 万元,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重大科技计划实施;积极申报上级补助资金近2 亿元,用于中小企业开拓、外贸区域发展、自主创新品牌建设等企业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扩大担保贷款规模,为70户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贷款1.4 亿元。
(二)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国家鼓励行业快速发展
认真落实高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税收减免1200 万左右,鼓励企业向高新技术领域发展;认真落实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项目,落实税收减免3000 万左右,鼓励企业产品加快升级换代步伐;鼓励企业落实再生资源优惠政策,落实退税资金2.8 亿元,落实国家行业扶持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和福利企业退税政策,落实退税资金1.3 亿元,加快落后产能的淘汰与更新。
(三)加大产业集聚区资金支持力度
安排资金9.34 亿元、融集资金18.52 亿元,用于玉川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虎岭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吸引重点项目入驻等,解决了产业集聚区正常运转经费,促进了产业集聚区项目尽快落地。
(四)服务国企改革,加强国企监管
1998 年,按照中央抓大放小的精神,济源市全面开始国企改革,本着“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文件,对97%以上的国有或集体企业实施了股份制改造。
1、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财政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国企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着重解决好职工安置、资产处置、债务处理等关键问题。通过破产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形式盘活国有资产,增强企业竞争力,使国企改革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更大进展。实行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全部进场交易,公开发布信息,充分征集受让方,使国有产权转让市场化运作。
2、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统计及国有企业财务快报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统计工作体系。促进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并认真做好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工作。
3、加强对国有资本的监管,认真做好经营绩效的评价,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并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实施奖惩,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
4、出台《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国家出资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依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国有产权转让、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资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都做了严格规定,从制度上、法律上进行约束。
通过市场、政策引导,财政扶持,企业自主发展,我市工业发展形成了钢铁、铅锌、能源、化工、机械制造、矿用电器六大支柱产业,其中有色、化工、能源产业占工业总量的80%。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226 家,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达128 家,超10 亿元企业达13 家,济源钢铁、豫光金铅销售收入超百亿元,均进入中国企业500强和中国制造业500 强。
五、积极优化支出结构,服务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坚持“有保有压”的方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积极优化支出结构,民生投入、科技和教育投入以及重点工程的投入不断加大;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向“三农”、社会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工程倾斜,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快速健康发展。
(一)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初步构建
1997 年以来,我市把实施全民养老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和社会救助体系体系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坚持深化社保制度改革和创新,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严格社保资金管理,基本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养老、失业、医疗和社会救助等保障体系,社会保障的力度和范围不断增强。
1、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全民养老”的政策全覆盖。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居民、无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流转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建立与城市化进程相适应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通过系列改革,进行制度创新,有效实现了新农保与老农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等制度之间进行了衔接。相继建立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三大制度,共同构建了比较完善的“全民养老”保障政策体系,率先在河南省实现了“全民养老”的政策全覆盖。财政累计发放养老金8422 万元,73.6 万人次享受养老待遇。
2、打破身份限制,实行五个统一,率先在全省实行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2003 年,我市作为全国首批新农合试点市,在全市推行新农合制度,建立了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2007 年,我市又作为国务院第一批试点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随着我市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将城镇居民医保政策与新农合政策整合为一个“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变“两项政策并行”为“一项政策全覆盖”,打破了城乡居民身份限制,建立了“城乡全覆盖、缴费可选择、待遇较均衡、政策可衔接”的城乡统一的居民医保政策体系。
3、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和医疗服务保障体系。围绕“城乡一体化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指导思想,不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城乡低保、就业和再就业、优抚安置以及医疗卫生等政策方面进行了大胆改革和实践,通过持续政策和制度创新,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健全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和医疗服务保障体系。深化五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在12 个镇卫生院、477 个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药品价格平均下降23.8%,累计为群众减轻医药负担达960 余万元,完成了所有525 个行政村的标准化卫生所的建设任务,提前实现了村村都有标准化卫生所的目标。
(二)支农惠农力度持续加大
我市作为河南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市之一,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从农田水利、扶贫开发、农业科技推广、沼气建设、农村教育文化等方面不断加大强农惠农资金投入力度,有力支持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高效生态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一是对涉农项目和涉农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对涉农资金管理工作也日益重视,1997 年—2012 年累计投入涉农资金35.8 亿元,确保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造林绿化、土地开发整理和村容村貌综合整治等工作,有效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认真落实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农资补助等政策,截至2012 年累计补贴资金22439万元,有效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促进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收和农民增收。认真落实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截至2012年累计补贴资金2128.7 万元。既扩大农村消费,也改善了农民生活质量。
三是培育农业产业基地,强力推进土地流转,流转比例达到70%。投入资金6.3 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蔬菜、烟草、薄皮核桃、畜牧养殖、冬凌草等五大优势产业发展,用于农村道路、自来水改造、农村沼气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百村富民等新农村建设,完成迁户并村925 户4396 人。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村卫生事业和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支持“3+1”工作的开展;对1060 名贫困人口实施了“雨露计划”培训,奖补108 个村级公益事业。
四是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大力实施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年植树造林4200 万株,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近10 个百分点,达52.4%。
五是率先在全省实现了饮水安全和村村通自来水。投入资金5.8 亿元,修建了王屋山供水工程、布袋沟供水工程、天坛山供水站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修建和加固大沟河水库、山口水库等,开展蟒河、清洛河等河段治理和河坝建设;率先在全省实现了村村通、组组通硬化路,新建县乡和通村公路210 公里;率先在全省实现了村村通宽带网络;率先在全省实现了村村建成标准化卫生所;率先在全省实现了村村通广播电视。
六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得到落实。2005 年,农村低保制度开始实施,对因病、因残、年老体弱、缺少劳动能力等困难的农村家庭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对年人均收入不足1000 元的补足1000 元,2007 年标准又提升到1200元。截止2007 年,农村共有5000 余户、13000 余人享受到农村低保补助。五保户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标准提高到每人2500 元/ 年,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标准提高到1500 元,五保供养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资金得到充分保障。
七是现代农业产业得到快速发展。累计投入资金2.09 亿元,新建和改造畜牧养殖厂54个,温室、大棚5595座,优质薄皮核桃基地13 万亩共429 万株,培育500亩示范园15个,培育烟草精品集聚区1 个;流转土地用于苗木花卉3.1 万亩,招商到位2.8 万亩,入驻基地企业18 家,水产养殖基地推广示范面积500 亩,培育发展、改造网箱养鱼3200 箱。
(三)基础设施建设成绩显著、城市面貌日新月异
1997—2012 年累计争取国债及上级预算内建设资金5.29 亿元、融资33.12 亿,财政投入建设资金16.36 亿元,新建改建公路550 余公里,完成了207 国道济源段、济邵公路济源至阳台宫段的扩宽改造,建成了小浪底专用公路、济阳公路、汽车客运总站,交通条件显著改善;城市亮化全面启动,创建力度不断加大,城市形象焕然一新;环城公路全线通车,新行政区建成启用,新增城市道路56 公里,城区面积快速扩张,旧城改造力度加大;完成了宣化大街、济水大街、文昌中路的扩宽改造、南北蟒河得到初步治理;集中供气、供热发展迅速、城市功能日益完善;建成了世纪广场、文化城、篮球城、环保苑、园丁园、望春园等一批广场和游园;新增城市绿地面积120 公顷,建成了武装部、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公安局等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城展馆、科技馆、人民医院综合楼、中医院、综合实训楼、敬老院、廉租住房项目、柿槟村搬迁、蟒河口水库建设、曲阳湖组团建设等重点项目的建设资金;确保了蟒河口水库、曲阳湖、济渎片区、东南片区、北岸灌区、旅游客服中心等重点工程建设。
(四)全力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廉租房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城乡一体、群众自愿、集中集约、改革创新、依法依规”的原则,财政部门积极安排资金,大力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12 年省财政下达1730 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二是加大市财政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支持,累计安排专项资金5100 万元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配套的奖补。将城中村改造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机结合,2010年以来累计拨付土地奖补资金3.5 亿元,用于支持城中村改造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全市规划的41个新型社区,已实施建设15个,其中5个初具规模,入住群众2.3 万余人。
为加快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累计投入资金11938 万元,建设经济适用房4014 套、廉租房3856 套、公共租赁房5182套、改造棚户区4514 套。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800元(含800 元)、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2 平方米(含22 平方米) 的住房困难家庭列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并适当调高了补贴标准,累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993 户,计2000 万左右,实物配租2018 户。
同时,为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的筹措、整合、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拟定并出台了《济源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筹措使用管理办法》,在资金的来源、适用范围、资金监管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确保资金及时筹措到位、专款专用、项目顺利实施。
(五)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继续加大教育设施建设力度,1997 年至今,累计投入资金44.98 亿元新建济源一中、职业技能实训中心、图书馆、党校、沁园中学、天坛路小学、太行路小学等;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3 所;改扩建教学楼、行政楼、教工宿舍、学生宿舍、食堂等面积达到252515 平方米。支持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食堂等级量化、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惠及到中小学103 所、幼儿园46所。显著提高了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水平,极大地改善了农村中小学整体面貌。
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2005 年春季以来,财政累计安排补助资金2.6 亿元,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平均每年有23万人次受益。率先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行免除学费政策,5000 余名学生受益。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教育问题,切实减轻人民群众教育负担,使人民群众能够共享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和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
大幅度提高“生均”经费标准,将农村小学和初中生均经费提高到530 元和730 元,分别高出省定标准152 元和120 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750 元、初中1000 元。高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自2009—2012 年实施了职教攻坚计划,多渠道筹措攻坚经费2.61 亿元,用于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和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及改善办学条件等。自2010 年秋学期起,市财政投入资金率先对“两后”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施免除学费工作,至2011 年秋学期,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已实行全免费。2012 年享受国家政策免学费人数5459 人,享受国家助学金9145 人,4500余人享受市级免学费。
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为进一步扩大我市农村学前教育资源,2012年我市规划建设了29 个幼儿园建设项目,市财政累计落实资金1361 万元用于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出台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自2012 年春学期起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在校时间每生每天3元(一年按200天计算) 的标准进行资助,2012 年,对4063 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行了资助,有力推动了我市学前教育发展。
从1979 年到2012 年,济源财政事业经历了34 年的风雨历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1984 年的“利改税”和1994 年的“分税制”奠定了现代税制和财政体制的基础,到2003 年,公共财政框架基本建成。但是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财政支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够,绩效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分税制”改革需进一步深化,“营改增”工作急需开展,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需要财政加大支持力度,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解决。
(济源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