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志编纂出版工作管见

来源:济源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
时间:2025-12-23 09:49

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政权组织,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开展乡镇志编纂出版工作是省市县三级志书的延伸和补充,对于全方位记录乡镇的发展轨迹和时代变迁,提升文化品位、传承乡风文明、留住乡愁记忆、助推新型城镇化及乡村文化繁荣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我省2013年启动实施乡镇志编纂工作以来,特别是党史方志部门重塑性改革后,市县各级党史方志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编纂出一大批乡镇志书成果。但也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整体推进缓慢、个别志书质量不高等问题。以济源市为例,共16个镇街道,截止目前完成正式出版2部,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待出版2部,走完评审程序具备出版条件5部,完成编纂正在走内审及专家评审程序5部,还有2个镇初稿还没出来。笔者在近年来推进实施镇街道志编纂过程中,切身了解到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对下步如何克服困难加快推进力度进行一些思考。

一、乡镇志编纂工作大体历程

从梳理文件资料看,我省乡镇志编纂正式开始于2013年10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志编纂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3〕89号)文件,就做好全省乡镇(街道办事处)志书编纂工作做出安排,提出“高度重视乡镇志编纂工作、切实保证乡镇志编纂质量、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三个方面的要求。文件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为乡镇志编纂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修志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广泛动员专家学者、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以及知情人、当事者参与志书编纂工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要吸收相关专家成立编审委员会,做好规划协调、业务培训、督导评价等工作;省辖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加强业务指导,负责计划制订、志书设计、评审验收等工作;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协调指导乡镇志编纂初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共同做好乡镇志编纂工作。以这个文件下发为标志,我省乡镇志编纂工作全面启动。

随后,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先后印发《乡镇志编纂指导意见》(豫史志〔2014〕6号)、《关于乡镇志编纂工作的若干意见》(豫史志〔2015〕30号),对乡镇志编纂工作的指导思想、编纂体例、内容及入志人物、资料,包括行文、出版等做出规定,使乡镇志编纂工作有章可循,向规范化方向推进。特别是《关于乡镇志编纂工作的若干意见》就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修志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指出,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修志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一纳入(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各级政府工作任务)、八到位(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工作措施,为修志工作扎实开展提供了制度支持。

近几年来,特别是党史方志部门重塑性改革以来,省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下发《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乡镇村志编纂工作的通知》(豫办发电〔2024〕3号)文件,对乡镇村志修编工作进一步提出工作进度、工作标准、工作效果等方面的要求,为加大力度推进乡镇志编纂工作增添了动力。市县党史方志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通知精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乡镇志书编纂工作,推出一大批乡镇志书成果。

二、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乡镇志编纂工作尽管有上级政策的支持推动、有基层同志的辛苦付出,但是推进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部分乡镇重视程度不高。编修乡镇志主体责任在乡镇党委政府,然而乡镇工作千头万绪,经济社会发展及维护和谐稳定等任务繁重,很多都是压头的硬指标。乡镇志编纂工作由于没有纳入目标考核体系,有的乡镇就认为这是软任务,加之编修周期长,并且是写以前事的,与现任工作关系不大,因而认识上不到位。有的乡镇主要领导思想里根本没有编修志书这根弦,更别说履行好主体责任了。主要领导认识上不去,重视程度不高,关注度不够,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就支持不够,因而给编纂工作开展增加了难度。

二是客观经济财力不足制约。受宏观经济形势及巨大发展压力影响,现在乡镇一级财政普遍比较紧张,有的甚至入不敷出,按月发工资都困难,对于编修乡镇志经费难以保障,存在拖一拖、等一等的思想。济源市有5个镇街道志书已走完评审程序具备出版条件,就因为资金不到位“卡壳”,有的放3年多了,市党史方志部门工作人员多次催促出版而无果。我也试图与镇街道的主要领导沟通争取支持,但效果不太明显。有的不仅缺少出版印刷钱,还欠着编纂人员的补助等费用,算下来20多万,甚至更多。有的乡镇党委书记苦笑着说:“发工资重要,还是印咱书重要?”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弄得很无语。济源镇街道财政收入整体上说在全省算是比较好的,还这样捉襟见肘,何况其他地方。

三是成书质量有些参差不齐。编纂方志是一项专业性工作,要求工作人员不仅有一定文字功底,还要熟悉乡情民情。镇街道开展这项工作,有的图省事直接承包给文化公司来做,签个合同完成任务给钱;有的是物色当地退休干部、退休教师等几个人组成个班子来做。客观上讲,编纂队伍能力、水平、精力等方面参差不齐,编纂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证。尤其是承包文化公司来做,他们图经济效益,没有很好去深入收集第一手资料,挖掘地方特色内容,往往是套用一般镇志框架结构,把地方资料填充进去,搞出来的志书千篇一律,缺乏特色。尽管建立有镇街道内审、县审、市审三级审核制度,但提出问题容易,修改完善起来确实不容易。一次两次,有的赶时间进度,马马虎虎通过吧。有的成书质量确实差强人意。

三、进一步推进乡镇志编纂工作的几点思考

乡镇志编纂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文化工程,对于记录乡村变迁、留存文化根脉、传承历史文明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省室多次下发文件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基层党史方志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提升认识,强化有解思维,采取得力措施,推动这项泽被后代的光彩事业扎实有效开展起来,确保如期早日全面完成。就下步推进工作有几点不成熟考虑。

(一)用足用好上级政策。上级的政策文件是基层开展工作的尚方宝剑,要拉大旗作虎皮,用足用好上级政策,为基层工作开展提供支持。要认真学习领会《地方志工作条例》《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等法规政策,积极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志编纂工作的通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乡镇村志编纂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文件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乡镇村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建立党委(党工委)领导、党史方志部门指导、镇级组织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措施,明确编纂及出版时间节点等各环节的工作要求,督促镇街道党委政府切实把志书修编工作摆上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合理调配工作力量,保证乡镇志编纂工作顺利开展。

(二)充分调动镇街道积极性。镇街道党委政府是乡镇志编纂工作的责任主体,充分调动镇街道党委政府尤其是主要领导的积极性、主动性极为关键。如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无非两条,一是让其从思想深处认识这项工作重要,做这项工作很有意义,从而增强内驱力;二是纳入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用考核“指挥棒”促使不得不干。为此,一要加强宣传引导说服工作。通过采取面对面沟通、活页纸宣传、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乡镇领导干部广泛宣传编纂志书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推介说讲力度,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二要争取纳入目标考核体系。积极提请市委市政府将镇街道志编纂出版工作纳入对各镇街道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使乡镇志编纂工作从“软指标”变为“硬约束”,要求各镇街道党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名班子成员负责,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为镇街道志编纂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三要定期督促点评通报。市级党史方志部门要定期组织召开镇街道志编纂工作推进会,通报进展情况,表彰先进,学习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各镇街道党委政府进一步提高履行主体责任意识,增强推进编纂工作的责任心、紧迫感,积极有效推进,助力乡村振兴和乡村文化工程建设。

(三)市县方志部门积极作为。一方面要想方设法调动镇街道的主观能动性,包括宣传推介、争取纳入目标考核等。尤其是纳入目标考核,在当下对基层减负、减少考核的大形势下,将志书编写纳入进去非常困难,这就需要我们积极向市委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争取,做深入细致的说服工作。积极争取才有希望,不争取就没有可能。事在人为,努力当有收获。另一方面力所能及帮助基层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一是帮助解决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以市、县为单位,通过举办多形式的镇街道志编纂工作培训班,发挥好“镇街道志编纂工作群”作用,开展编纂工作交流互鉴活动,在互学互鉴中提高编纂人员业务水平,推动提升编纂质量。二是帮助化解经费不足的难题。这是目前困扰镇志编纂出版工作的最大难题。这方面,我们能做的一个是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镇街道纳入国家、省级名镇名村志范围,获得印刷资金支持;另一个是参照国家、省级对名镇名村志支持的做法,探索市级层面也搞个支持政策,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积极组织开展、编纂速度快质量高的镇街道给予一定的印刷资金奖励;再一个是市镇联联合,动员社会支持。积极引导镇级优质企业、新乡贤、在外成功人士等关注家乡社会文化事业,给予支持帮助,并通过多渠道对他们的善举进行宣传报道,带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方志事业发展。三是帮助解决编修过程的实际问题。要选调精兵强将,组成指导组,经常性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及时帮助解决编修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四)从严把控成书质量。时代需佳志,佳志传千秋。志书既关照当下,更流传后世,任何时候都要把保证质量放在第一位。一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市县党史方志部门、相关专家及编修工作人员都要强化责任意识、质量观念,严格执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严把质量关,把修编精品良志作为职责使命,各尽其能、齐心协力推动编修出守志体、有创新、展特色、接地气,能够立得住、留得下、传得开的精品佳志。二要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认真组织评审验收,对镇级内审、县审、市审三级审核参与人员身份及责任做出具体规定,切实发挥专家的审核把关作用,坚决把好镇街道志的政治关、体例关、史实关,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高标准、严要求,该修改的地方必须修改到位、该完善的地方必须完善到位,坚持宁缺毋滥,杜绝“专家认真讲讲,编者认真听听,修改支乎过去”的现象,对不合格的志稿决不放行。三要严格规定正规出版印刷。辛辛苦苦搞出一本志书不容易,要统一要求评审通过的镇街道志书一律通过正规出版社申请书号,走正规程序印刷出版。这样一方面便于后续宣传推广、广泛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出版社“三审三校”,能有效化解一些成书质量问题。

(五)高度重视开发利用。“重修轻用”是当前基层方志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制约基层党史方志部门社会影响力、造成志书编纂推进难的重要原因之一。镇街道志出版发行不是终点,开发利用修志成果才是目的。不少地方志书出版之后,由于缺少必要的宣传推介,往往是“养在深闺无人识”,难以发挥应有社会效能。要切实加大基层方志资源的宣传及开发利用工作,通过开发利用的实际成效来激发镇街道开展志书编纂工作的内生动力。镇街道志书中的历史建制、地情地貌、乡风文化、发展变迁、名人故事等内容是了解、宣传、推介地方的权威资料,对于传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乡村文旅产业、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志书的丰富内容,宣传开发利用的典型事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修志、运用方志、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